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:「「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」部分條文於107年12月26日以環署水字第1070105655號令發布,名稱並修正為「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」

行政院環境保護署函:「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」部分條文業經本署於107年12月26日以環署水字第1070105655號令發布,名稱並修正為「事業及污水下水道系統水污染防治費收費辦法」,檢送發布令影本(含法規命令條文)、修正總說明及條文對照表各1份,請查照轉知。

分享貼文